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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上月27日,台中市一名貴婦在新光三越百貨購物完畢,在地下停車場遭到2名歹徒尾隨,先搶走她身上1萬多元的現金,再挾持她到銀樓刷卡19萬購買金飾。其中一名劉姓嫌犯,2日晚間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只是投案前警方認為疑點重重,被擄的胡姓貴婦事後驚魂未定的表示,歹徒當時稱說有槍,還強拍她的證件和家中資料,為了自保和保護家人,只能裝鎮定地配合嫌犯「演出」。
該名胡姓貴婦貴婦經營服飾店,27日晚間剛購物完,正準備到地下室開車離開,沒想到遭歹徒尾隨、強行上車,歹徒先要婦人交出1萬多元現金,再要脅她開到一公里外的一間銀樓,刷卡19萬元購買3條金飾,歹徒得手後還搭計程車從容離去,貴婦確認歹徒離開後,才又返回銀樓請人報警。
但警方調查後發現案情疑點重重,因嫌犯沒有蒙面也沒戴手套,但警方還是採不到嫌犯的指紋,而根據百貨公司監視器畫面,婦人在地下室遭恐嚇時,完全沒有害怕或是驚訝的神情,反而相當鎮定。
銀樓的監視器也拍到嫌犯與婦人身影,2人手挽著手、狀似親暱、有說有笑,婦人向警方供稱,是嫌犯要她配合演情侶,她強調嫌犯不斷威脅自己有槍,她才不敢逃也不敢大聲求救。當時她在銀樓寫下「我被搶了,請報」的求救訊號,只是店家當下未發現,讓她又急又氣頗多抱怨。
胡婦被問及為何和嫌犯宛如情侶般地挽手進銀樓?她無奈地表示「如果今天是你的話,你當然是想先保護自己跟家人不是嗎,不是這樣嗎?」而且對方威脅要對她和家人不利「不然我怎麼可能跟一個不認識的人做這種動作。」尤其對方不斷暗示自己有槍,在不確定的情況下,自己怎敢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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