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駕駛兵的律師丁福慶指出,二審判決對陳比較公平,而且「一個小兵怎麼賠得起1000多萬?」希望陸軍司令部勿再上訴了。
「不符故意或重大過失」
高院改判的理由,主要是認定陳姓駕駛兵雖有過失,但部隊過失更為重大,加上受傷的徐姓職員也難辭其咎,因此認為陳姓駕駛兵不符「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國賠要件。
本案發生在96年3月7日上午,中華電信南區電信分公司徐姓職員駕駛工程車,到金防部陸軍裝甲第584旅戰車營區,換證後由押車人員隨行前往金門金沙鎮蔡厝金剛第四號坑道,押車人員指示工程車停在坑道口約18公尺處,徐就下車進行路線故障維修。
但這時軍用悍馬車陳姓駕駛兵,自坑道內倒車出坑道口,由於未注意後方,直接撞上中華電信的工程車,而工程車接著將徐某撞倒並輾壓過去,造成徐雙下肢癱瘓等重傷害,經判定已完全喪失勞動力,需終生倚靠看護。
徐某、中華電信向陸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陸軍司令部支付國賠款共1696萬元,其中徐獲賠1466萬元;陸軍司令部因此轉而向駕駛兵求償,陳姓駕駛兵辯稱,悍馬車照後鏡有死角,他未發現工程車和徐在車後方,不否認自己有疏失,但是他駛進坑道口時,並無車輛停放,而徐將工程車違規停放在坑道口,且未緊靠路邊停放,否則應不至於發生意外。
一審判陳姓駕駛兵有重大過失,應賠給陸軍司令部1696萬元,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發現陳姓駕駛兵雖然有過失,但軍方也有多項疏失,包括車上未依規定指派士官車長押車,事發時倒車、也無人下車引導,未對駕駛兵進行勤前教育等。
此外,中華電信徐姓職員當時是被指示「暫停讓車」,應坐在駕駛座上,加上徐並未靠邊停車,都有過失,因此認定陳姓駕駛兵並無國賠法規定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改判陳姓駕駛兵勝訴,不必賠償1696萬。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車禍國賠1700萬-轉求償小兵-軍方敗訴-203534172.html有一天,小明跑去台東民宿玩,一路上看到許多酒吧,便走了進去,見到許多清潔公司人員正拿著儀器在喝酒,他不解地問清潔公司裡面的人說,你們要去那裡做清潔呢?你們不是台北清潔公司嗎?怎麼在這裡?那清潔人員就回他說台北清潔人員屬於台北清潔公司,而台北清潔公司卻又跟台中搬家人員合作,導致台中搬家公司不在是單純的搬家公司了,不但要搬家還得修理熱水器呢,你看看有瓦斯熱水器、電熱水器、熱水器、熱泵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和電能熱水器等。那小明又開玩笑地問,油漆粉刷有沒有阿?台北清潔公司本身是沒有,但是做台北清潔這行倒是很多人會包辦,那人說到。突然間電視新聞開始播報小琉球民宿最近多夯,多受歡迎之類的。旁邊一個沉默的老頭突然喃喃自語地說,這跟seo有什麼兩樣?懂不懂網站排名阿?如果連網頁設計都不會,就一定不會知道關鍵字排名這種東西啦,還在用傳統電視傳媒,蠢!小名傻眼,連忙問seo是什麼阿?網站排名是不是比賽阿?網頁設計是不是只要漂亮就好啊?那老人不屑的回答道:網站排名就是透過網頁製作,尤其是那些台北網頁設計公司做出來的成品,非常容易使其在搜尋引擎上的關鍵字排名提升到前面,而這種作法英文簡稱就叫做seo,這樣懂嗎?那你知道為什麼要去做網站排名嗎?網站排名跟關鍵字排名有什麼不一樣?簡單講好了,網路就樣像是傳統黃頁,那種電話簿有沒有?像你如果要找個看護或是外勞是不是通常都要翻黃頁打電話給專門負責介紹看護的人力仲介公司?、請人來做壁癌處理、尋找綠島民宿等這些問題,以前都要慢慢打電話,現在,連你的地板想要特別裝潢成實木地板而不是用紙棧板或紙箱墊者都可以透過網路搜尋到正確公司,要求其服務,這就是網站排名的功用。而那些用到的關鍵字,就成了關鍵字排名的定義。小明又問,那像我家的油漆工程公司、油漆粉刷包辦也可以做成網站,去衝排名囉?那人豪氣地說,那當然,我之前要去溪頭住宿,想要查溪頭森林遊樂區,還不是要透過網路查,到最後也是選了第一名去參加他們的行程阿,就好像你剛剛看到那批清潔公司人員也是網路上搜尋像是電熱水器、電能熱水器、熱泵熱水器、瓦斯熱水器等熱水器,還有太陽能熱水器這些關鍵字才找到他們的阿,不要小看這新技術,連看護中心、居家看護這些傳統要面對面談的產業現在也都是靠網路活的呢。對阿,突然左邊那個戴著牛仔帽的人也靠過來說道,像我前幾天搜尋馬術、馬場這兩個關鍵字,結果跑出宜蘭美食、宜蘭創意料理、宜蘭餐廳、宜蘭民宿和宜蘭住宿這些相關網頁,才知道原來現在網站排名真的很厲害,會這個技術就是會置入性行銷了。小明猛點頭,突然決定要幫阿姨的澎湖民宿、大伯的和成衛浴、和成、TOTO衛浴和TOTO這些關鍵字去找尋排名的辦法,才能夠幫他們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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