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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弊案,檢調查出,獲交保的前北市府新工處處長黃錫薰,竟能順利取得政風處製作的該案政風報告,進行勾串行為,懷疑有市府比黃更高層官員或共犯涉案;另對於在押的陳智盛以科長職位,即能取得市府秘書處便箋,並記載「就是疏失」等字,不排除也是受高層指點,全案已鎖定向上追查。

前處長黃錫薰家 搜出政風報告

北檢九月七日搜索台北市府後,約談黃錫薰到案,以涉貪污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但台北地院裁定交保,北檢向台灣高等法院抗告,並提出查扣的黃錫薰筆記及陳智盛在秘書處便箋上所寫的便條等關鍵證物,顯示黃涉案程度升高,高院昨裁定將黃及承包商昭淩公司員工李媺的交保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另,不服遭北院裁准收押的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也向高院抗告,但高院認定收押有理,昨駁回陳的抗告案。

「如果下面咬說是你指示,你有蓋章,則回答說『我不記得,但我不相信、他們不會說謊』」,這是前北市府新工處長黃錫薰在被檢方查扣筆記本的部分內容。

黃交保撤銷 查出與陳智盛串證

北檢也向高院提出查扣到陳智盛在市府秘書處便箋上面記載「這是一個簡單的事件,就是疏失」等證物,認定黃錫薰有勾串陳智盛等共犯事實。

北檢是在九月七日以貪污罪嫌等事證,聲押黃錫薰、陳智盛及李媺三人,但僅陳智盛被法院裁准收押,黃、李兩人分獲五十萬、卅萬交保,檢方因而提出抗告。

高等法院認為,依檢方查扣黃錫薰的筆記本內容,顯示黃有勾串證人之虞,加上三人供述互有差異、不法所得去向不明,部份共犯未到案,認定三人有勾串嫌疑,昨將黃、李的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

北檢抗告指出,北院裁定收押陳智盛原因是,尚有工信、長鴻、皇昌等廠商承辦人未訊問,恐有串證之虞,但地院駁回聲押黃錫薰、李媺理由中,卻指出相關被告和證人已經檢調訊問,無串證之虞,兩者前後矛盾。

辯辭早串好 不排除是高層指點

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審判長鄧振球及彭幸鳴、潘翠雪等三法官,昨對北檢抗告做出裁定,認為依工信承辦人員、皇昌負責人江程金等人說詞,工信等三公司明知不可能得標,卻願意繳納鉅額保證金,故意填載高於招標工程的十九億多元,是有意哄抬工程款。 合議庭也認為,北院認定無證人指證黃錫薰和三家廠商有謀議浮報價格等情事,但黃當時是新工處長,對工程預算有審核權,北院的認定與檢調所提證據有不符之處。較關鍵的是,合議庭認為,檢調從黃錫薰住處查扣的「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發現報告內含本案相關人員的訪談報告,驚訝黃錫薰竟能取得並閱覽。

檢方另查扣黃的兩本筆記本,上面記載著黃如何應訊說法,如「誰咬你,依然如此說詞」、「底價不用我決定、尊重程序,縱使有意見,依法決定,尊重專業」、「預算不是我編的、何來浮編,退一步言,僅是疏失,非我本意」等數十項內容,都與黃偵查的答辯相符,合議庭認定黃有勾串證人。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8/78/2dvv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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