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15 Mon 2011 13:22
〈快訊〉新莊市場火警 警消搶救無人傷
- Aug 15 Mon 2011 13:16
進豔窟蒐證 小弟弟窮緊張 臥底洩底
- Aug 15 Mon 2011 13:11
檳榔攤藏春色 越女脫衣陪酒
- Aug 15 Mon 2011 13:06
台大拒絕除役戰機 空軍自己整修保存
- Aug 15 Mon 2011 13:01
偷車跳河?騎停國道路肩 跳河失蹤
國道六號埔里往台中路段,昨天上午有一輛機車闖入,騎車的男子把車停在路肩後,突然穿越中央分隔島,街著跑到東向車道往下跳,警消出動大批人員和搜救犬搜尋,不過卻找不到男子蹤影,奇怪的是,這輛機車在清晨才剛被偷,男子怎麼會在偷車後,騎上國道跳河,讓員警百思不解。
一輛銀藍色輕型機車停放在國道六號,埔里往台中8.7公里處的路肩,鑰匙還沒拔下來,前方置物架有一把菜刀,不過騎車的人卻傳出跳下一旁的烏溪,不見蹤影。
- Aug 15 Mon 2011 12:56
怪事 法院公證結婚沒效力戶政登記才算數
民法在民國97年5月23號修正生效,民眾結婚從公開儀式改為登記制,新人結婚也從過去到法院公證,改為直接到戶政單位登記。因為到法院公證結婚還是不具效力,仍然必需到戶政單位登記才算數。但有新人還是希望前往法院公證,尤其結婚證書上,蓋有法院的官防,感覺比較正式。苗栗地院院長(溫耀源)認為公證結婚是司法便民措施,應修法改為公證後,通知戶政單位登記即可。(彭清仁報導)
苗栗地院院長溫耀源指出,法院通常是判決離婚有效與否的唯一機關,但諷刺的是,到法院公證結婚,在現行的制度上居然是無效的;也形成離婚判決有效,但公證結婚無效的奇怪情形。溫耀源院長也建議修法,修法增列民法第982條第2項「於法院公證結婚者,其效力自公證時生效,並由法院公證處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才能真正的便民。有民眾一時不察,前往法院公證結婚後,以為已完成婚姻手續,最後才發現根本是﹂莊孝維」,公證完後還是要去登記。
- Aug 15 Mon 2011 12:51
逃兵自備碗筷 隨機偷吃偷錢
中國時報【陳鴻偉/台北報導】
天兵偷吃賊!逃兵被通緝的男子楊正賢,平時在萬華雙園地區遊蕩,上月底他潛入當地老字號的「阿寶師」糕餅店,大搖大擺拿出自備碗筷,連吃了數個綠豆椪和麵包,還順手摸走店內兩千多元,老闆報案時,忍不住笑罵「真誇張!」
- Aug 15 Mon 2011 12:46
剝皮妹輪流叫"老公" 海削失婚男
新北市一名中年失婚的陳老闆,10個月內陸續有兩名女子,打電話來叫他老公要跟他約會,沒想到都是騙局,兩個女子都是酒店CALL客的剝皮女,王姓女子先以釣上陳老闆,之後王姓女子的同事也聞風而來,說要當陳老闆的小三,兩個人前後騙走將近58萬,陳老闆才終於覺醒,向警方報案。
電話一接起來就是嗲聲嗲氣的叫老公,10個月前,陳老闆就被這個溫柔的聲音騙了,王姓女子才20多歲,但是她說家境不好,所以不得已到酒店上班,也因為從小就有戀父情結,所以喜歡陳老闆,想跟他交往,她161公分44公斤。沒多久,王姓女子的同事陳小姐也找上陳老闆,說甘願當小三。
- Aug 15 Mon 2011 12:41
為收費狂按鈴 婦無罪
- Aug 15 Mon 2011 12:36
東海之狼 高中曾因易性衝動治療